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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最新,贵州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tamoadmin 2024-06-01 人已围观

简介1.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兴奋剂违规情形和行为一共多少种3.贵州省体育局的内设机构4.“公园省”做好山地旅游“大文章”5.2015年黄果树马拉松 主办方 是哪个单位6.成都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7.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

1.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2.兴奋剂违规情形和行为一共多少种

3.贵州省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4.“公园省”做好山地旅游“大文章”

5.2015年黄果树马拉松 主办方 是哪个单位

6.成都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7.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最新,贵州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保障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等。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

(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工作;

(二)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民阅读和农家书屋后续管理等工作;

(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协调实施公益工程、公益活动等工作;

(四)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设施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居)民的需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七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文联、科协等公共文化组织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的具体职责。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费安排、设施建设、服务提供、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保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扶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以长征文化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结合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和历史文化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化和旅游设施规划建设和产品开发的统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和规范其公共文化服务行为。第十三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公布公共文化设施目录以及有关信息。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为人民群众提供文化娱乐、文化交流和传播、文化展陈展示、科学普及、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文化遗址遗产等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建设下列公共文化设施:

(一)省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市(州)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三)县(市、区、特区)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四)乡镇(街道)应当依托文化站等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职工书屋、文化广场,并建有体育健身、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五)在村(社区)整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资源,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建有体育健身、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民族传统体育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乡愁文化展示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

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200人以上。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级公安机关许可,所以大型活动200人以上,需要向公安机关报备。开展大型活动的注意事项:观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参与活动。在观看比赛、演出时,有序购票、排队入场,不要向场内投掷物品,以免影响比赛、演出正常进行。

兴奋剂违规情形和行为一共多少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水上体育运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加强对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水上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水上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进行经营的活动,包括各类水上竞赛表演、培训、健身、娱乐、旅游竞技等。第三条 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项目包括:

(一)经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开展的水上体育项目(如潜水、摩托艇、漂流、滑水、冲浪、蹼泳、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及其他水上体育项目)。

(二)具有健身和娱乐作用的民族、民间水上传统体育项目。

(三)其他一切有健身和娱乐作用的水上体育项目。第四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团体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授权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对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体育经营活动。

水上体育项目全国性单项协会按照其章程,协助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凡举办水上体育经营活动,应当报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国际或全国跨省市水上体育经营活动,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第七条 凡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者,必须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技术标准的水上运动场资料;

(三)符合水上体育项目全国性单项协会规定标准的设施和器材资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五)其他有关材料。第八条 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认真审查并于15天内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各项条件者,发给同意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证明书。

同意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证明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授权县以上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颁发。

经核准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者,应持同意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证明书,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第九条 从事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有关水上项目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布的专业人员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资格证书者应在当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和注册。第十条 对未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水上体育经营活动,或场地、器材、安全、专业人员等方面不符合水上体育经营活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体育、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予以警告、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经营执照。

对利用水上体育经营活动从事违背国家法律,损害人民健康,危害社会治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第十一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水上体育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各位运动员,辅助人员大家好!为了保护运动员的权益,避免兴奋剂对运动员身心健康的伤害,确保赛场上的干净、纯洁,让运动员更充分的了解使用兴奋剂会导致哪些违规,本期我们将为大家讲解兴奋剂违规的十种行为,希望可以对运动员起到帮助。大家可能经常在网络或者媒体上看到的违规行为其中的一种检测结果呈阳性,大家不要认为违规行为只有这一种,兴奋剂违规行为一共有十种。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十种违规行为都有哪些?

1、检测结果阳性:在运动员的检测样本中,发现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或标记物,为检测结果阳性,构成兴奋剂违规。

2、使用或者企图使用兴奋剂:运动员使用或者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不论是否既遂,均构成兴奋剂违规。请大家对于兴奋剂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当前,兴奋剂检测样本会被保存10年的时间,随着检测技术手段的提高,违规行为迟早会被发现。并且使用或企图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还可以通过很多方式得以确认,比如根据运动员生物护照(ABP)的数据,反兴奋剂机构可以在不直接检测出具体禁用物质的情况下,根据运动员生理生化指标的变化,来判定运动员的兴奋剂违规。

3、逃避、拒绝或未完成样本采集:运动员拒绝、逃避样本采集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样本采集的,构成兴奋剂违规。运动员有义务随时随地接受兴奋剂检查,如果有一天兴奋剂检查官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运动员应该做到积极配合,而不是选择逃避或拒绝,否则这样的行为会导致兴奋剂违规。

4、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国内或国际注册检查库中的运动员错过检查或未按规定申报行踪信息,在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构成兴奋剂违规。作为兴奋剂注册检_库(RTP)中的运动员,须按要求每季度申报行踪信息,为了保护运动员隐私,行踪信息是严格保密的。如果在一年中的12个月内累计3次错过检查或违反行踪信息规定,就会构成违规。

5、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环节: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包括但不限于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故意干扰兴奋剂检查、破坏样本完整性、妨害证人作证等,构成兴奋剂违规。在接受兴奋剂检查时冒名顶替、故意打翻样本瓶或往样本瓶中夹杂任何异物的这些行为都是违规的。

6、持有兴奋剂:未获得有效的治疗用药豁免或无其他正当理由,运动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者赛外持有任何赛外禁用的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构成兴奋剂违规。未获得有效的治疗用药豁免或无其他正当理由,运动员辅助人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者赛外持有任何与运动员训练、比赛有关的赛外禁用的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构成兴奋剂违规。无正当理由,持有兴奋剂,就算本人不使用,但持有兴奋剂,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发现将按兴奋剂违规进行处理。

7、从事或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从事或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从事或企图从事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交易的,构成兴奋剂违规。简单来讲就是兴奋剂的买卖,即使本人没有使用,但向他人提供,这种行为就涉嫌了兴奋剂交易,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8、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兴奋剂: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兴奋剂:赛内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者赛外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任何赛外禁用的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构成兴奋剂违规。那究竟什么是施用呢?所谓施用就是在运动员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兴奋剂,所以作为一名职业运动员,大家要提高警惕,在使用食品、药品、营养品前,要进行辨别,确保安全后再行使用,从而防止施用行为的发生。

9、组织、帮助使用兴奋剂:协助、鼓励、资助、教唆、策划、包庇兴奋剂违规,或者以其他形式故意共同实施上述行为的,或者企图实施上述行为的,或者以上述方式帮助处于禁赛期的当事人违规参加比赛或其他有关体育活动的,构成兴奋剂违规。比如训练基地或某个运动队串通、共谋、组织使用兴奋剂,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相关单位、相关人员都会受到处罚。如果集体项目某队伍有两名以上运动员出现兴奋剂违规,那么对该队的处罚可能包括扣除该队积分、取消参加某场比赛或该赛事的资格、该队成为该赛事的目标检查对象。

10、使用兴奋剂违规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使用兴奋剂违规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当事人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的,包括为运动员参加训练、比赛等提供帮助和指导,或者提供与训练、比赛有关的营养、医疗、科研等支持,或者作为运动员代理人或其代表的,构成兴奋剂违规:01属于反兴奋剂组织管辖,且因兴奋剂违规而处于禁赛期的;02不属于反兴奋剂组织管辖,虽未处于禁赛期,但在刑事诉讼、职业或纪律处罚过程中被证实构成兴奋剂违规的;03作为上述两项涉案人员的联系人或中间人的。以上就是本期为大家讲解的兴奋剂违规的十种行为,运动员应当确保没有禁用物质进入自己体内和不使用禁用方法。全面认识兴奋剂违规的十种行为,不触碰红线,干净参赛,拿一块像冰雪一样纯洁、干净的奖牌

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违反反兴奋剂规则的行为可能导致一种或多种的后果。如取消比赛成绩:运动员在某一特定比赛或赛事中的成绩无效,包括收回所有奖牌、积分和奖金;禁赛: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在一段特定时间内被禁止参加接受任何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提及的比赛、其他活动或资助;临时停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七条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第二十九条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

第三十四条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公园省”做好山地旅游“大文章”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活动的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体育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体育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体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全省性体育社团(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四)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省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负责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广体育科研成果;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体育经济处。

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销售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目标绩效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卫处)。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监察厅派驻省体育局监察室,与中共贵州省体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

2015年黄果树马拉松 主办方 是哪个单位

多山的贵州曾经“为山所困”“因山致贫”,将近93%的面积是山地,且多为喀斯特岩溶区。但也正是因为农耕欠发达,贵州保留了大量原生态的自然美景,被誉为“公园省”。近年来,贵州全力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以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飞速发展为契机,不断把劣势转化为 旅游 业的发展优势。从2015年起贵州连续举办国际山地 旅游 大会,成为国内发展特色 旅游 业的亮点。

9月26日,贵州在梵净山所在地铜仁市举办2021国际山地 旅游 暨户外运动大会和全省 旅游 发展大会,成为“十四五”贵州发展山地 旅游 的破题之作。

山地 体育 强特色

9月21日,在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国家森林公园举行的十四届全运会山地自行车男子越野赛决赛中,贵州选手米久江率先冲线,夺得冠军,贵州队的另一名选手陈科宇获得了铜牌。好成绩背后是贵州近年来大力开展山地户外运动的成功实践,贵州通过自主举办山地 体育 系列赛事,为选拔、培养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目前贵州有87个户外项目入选中国 体育 旅游 精品项目,去年新增入选15个,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

“国家 体育 总局等部门大力支持贵州 体育 旅游 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贵州创建国家 体育 旅游 示范区,支持贵州打造 体育 旅游 示范工程。目前,‘奔跑贵州山地跑’系列赛等多个项目入选国家 体育 产业基地、国家 体育 旅游 精品赛事、黄金周 体育 旅游 精品线路。”国家 体育 总局副局长李建明谈及贵州 体育 旅游 和户外运动产业获得长足发展时表示。

数据显示,2020年 体育 旅游 人次占贵州 旅游 人次的比例达20%以上,成为推动 旅游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今年6月,贵州省出台了《建设山地民族特色 体育 强省行动方案》,将发展以民俗民间 体育 、路跑越野、山地骑行、极限运动、洞穴探险、 汽车 露营、漂流溯溪等项目为重点的运动项目集群,强化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培育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

据了解,目前贵州已举办了贵阳国际马拉松、紫云格凸河国际攀岩节、环雷公山超百公里跑、环梵净山国际公路自行车邀请赛、娄山关海龙屯山地户外挑战赛等大量的山地主题 体育 赛事,为贵州发展山地 旅游 业打下了良好基础。

森林康养促转型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贵州,森林覆盖率达61.51%,森林面积1.62亿亩,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百分之百,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4%,年平均气温15摄氏度左右,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处于人体对大气压的最舒适高度,森林康养资源优势明显。

贵州省副省长吴胜华介绍,贵州有森林公园93个,风景名胜区71个,森林康养基地78个,空气负氧离子含量高,是“绿色大氧吧”。

近年来,贵州提升了森林康养基地标准,完善了森林康养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森林康养产品,加强森林康养食材,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的研发、加工和销售,深入挖掘传统 养生 文化、森林文化、花卉文化、膳食文化、民宿文化以及乡土文化。

目前,贵州已经编制了《贵州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规范》等标准和管理办法,保障森林康养产业 健康 发展。同时,还开发了一批具有贵州生态特色的森林景观康养、森林环境体验、休闲健身康养、森林文化感知、科普教育、药食同源保健、森林温泉疗养等系列产品。

从短期的 旅游 向长期的康养转型,是贵州发展山地 旅游 业的重要抓手。据统计,2020年,全省森林康养(试点)基地接待康养人员近110万人次,康养综合收入近100亿元。在康养基地就业农民8000余人,人均月收入2500元以上。

乡村振兴添动力

“客栈修好后,我们就在家里好好经营客栈,不用出去打工了。”在外漂泊多年的金沙县后山古镇的骆科军终于下决心返乡创业。随着贵州金沙亚洲山地竞速挑战赛在这里连续举办,这个偏远的小镇日渐热闹,这两年前来徒步的游客越来越多,骆科军说,客栈的生意指定差不了。

据介绍,贵州全省77个县(区)有温泉资源,水量大、水质好,是名副其实的“温泉省”。此外贵州724个村寨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数量居全国第一,实现村村有美景、处处可闲游。

其中,位于兴义市万峰林的下纳灰村,壮美风光和民族风情吸引了大量游客,而且不少投资者也慕名前来加入乡村建设,共享生态红利。特色民宿吾舍一间堂的经营者刘韬来自深圳,他说:“这里山环水抱,仿若书中的桃花源,是发展民宿业的好地方。现在村里村外的设施越来越完善,游客日渐增多,我已经开了两家店,下一步还有开第三家的计划。”

利用山地 旅游 资源禀赋,贵州各地将 旅游 业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山旅亮点,不断推动着贵州 旅游 业的快速发展。

成都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安顺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安顺市体育局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田径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在中国贵州镇宁县举行。

发令时间:上午8:30。

四、竞赛项目

1.男、女半程马拉松(21.0975km)。

2.男、女半程马拉松接力(21.0975km)。

3.男、女迷你马拉松(4km)。

4.老年健步行(2km)。

五、比赛路线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km):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起点→红星大道(折返)→南北大街→县公安大楼→万祥大酒店→白马大桥→祝英哨→洋湾→黄果树迎宾大道→红岩路→屯堡酒店→北斗公路→黄果树牌坊→税务大楼→演艺大厅→红岩路→迎宾大道→黄果树牌坊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接力(21.0975km):同半程马拉松比赛路线。

(三)迷你马拉松(4km):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起点→红星大道(折返)→南北大街→万祥大酒店终点。

(四)老年健步行(2km): 镇宁自治县体育中心起点→红星大道(折返)→南北大街→新东门终点。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年龄、组别要求:

1.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1999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接力项目年龄限13周岁以上(2002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3.迷你马拉松项目参赛年龄限10周岁以上(2005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4.参加健步走项目参赛年龄限50周岁以上(1965年9月27日以前出生)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运动员食宿:

赛事组委会可帮助联系入住宾馆(宾馆收费标准,请在赛事官方网站上查询),食宿费自理

(四)报到时间:9月25日8:00至22:00

(五)报到地点:镇宁县文化活动中心,报到时领取号码布、纪念牌、芯片、《参赛须知》等参赛物品

(六)各参赛运动员(队)交通费、比赛期间伤病医疗费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竞赛规则。

(二)半程马拉松接力由四名运动员分别跑完5公里、5公里、5公里、6.0975公里。每名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衫跑完全程,并在20米长的接力区内完成号码衫交接,未佩戴号码衫跑完全程的队,取消成绩和名次录取资格。

(三)比赛检录:9月26日上午6:30-7:30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上午8:30一次鸣枪同时起跑。

(四)起跑顺序:男子半程马拉松接力、女子半程马拉松接力、男子半程马拉松、女子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男子组、迷你马拉松女子组、老年健步行的先后顺序排列。

(五)关门距离和时间限制: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进行交通管制。起跑至关门时间到后,各路段恢复正常交通。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关门时间未跑完对应的距离者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者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终点处。

(六)半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接力比赛采用电子芯片计时,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大会确认的计时芯片,计时芯片与号码布同时发放。计时芯片收取押金每人100元人民币,赛后请到芯片回收处交还计时芯片,退回押金。如芯片发生丢失或损坏,押金不退还;非大会指定的芯片,将予以没收。

(七)所有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接力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完成比赛后均可凭两块完整的号码布到指定地点办理半价游览黄果树事宜,并可登录赛事官网查询打印成绩证书。

(八)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九)饮用水站

1.用水站设置:4公里(迷你马拉松终点)处2个、5公里处1个、7公里处1个、10公里处1个、13公里处1个、15公里处1个、18公里处1个、半程终点2个。

2.饮水站设置:起点10个、2.5公里处1个、4公里(迷你马拉松终点)处2个、5公里处1个、7.5公里处1个、10公里处1个、12.5公里处1个、15公里处1个、17.5公里处1个、20公里处1个、半程终点6个、老年健步行终点1个。

3.喷淋设置:组委会在16.5公里和18.3公里处设置有喷淋站为运动员降温。

4.厕所设置:起点4个、老年健步行终点1个、迷你马拉松终点2个、5公里1个、10公里1个、15公里1个,半程马拉松终点4个。

(十)对违规违纪的规定与处罚

为严肃赛风赛纪,倡导公平竞争,组委会将对起点、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并对违规违纪作如下规定:

1.虚假年龄报名的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跑的;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含)以上芯片参加比赛的;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的;

4.起跑时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退出赛道的;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7.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对出现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作如下处罚。

·对违反规定情形之一的组委会一律取消其参赛成绩和名次。

·对违反1、2、3、4、6款规定的:

A、组委会取消其参赛成绩、名次和两年内不准参加黄果树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的处罚;

B、 组委会将处理结果在本赛事官方网站上公布;

C、 在组委会完成处罚工作的基础上,中国田径协会还将给予以下处罚:

a、向全国各马拉松组委会下发通知,两年内暂停该参赛者(包括被冒名顶替参赛者)参加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或批准的其它马拉松赛事;

b、处罚期满后,如该参赛者(包括被冒名顶替参赛者)再次出现违反赛风赛纪的问题,将终生取消其参加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或批准办的各马拉松赛事。

八、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除在老年健步行、迷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比赛终点各设置1个医疗点外,沿马拉松路线每5公里设立一个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公里处设置二名医疗志愿者、一名医疗救护人员维护比赛秩序和协助医疗救护。在比赛过程中,每个参赛者应根据当时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出现心力不支等状况,应及时退出比赛,以防发生意外。

九、保险

每位参赛者须自行购买保险,大会组委会另为每位参赛者提供一份从起跑至比赛结束的人身意外保险(详见运动员参赛须知)。

十、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

男、女前八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获前三名的运动员,奖金要待尿检结果出来后打到运动员指定账号上,)证书和奖牌一枚;男、女前三名运动员各颁发奖杯一座。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全程的运动员赛后可到本赛事官网打印成绩证书。

(二)半程马拉松接力

男、女前八名运动队,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证书(前三名的运动员各获奖牌一枚);男、女前三名运动队各颁发奖杯一座。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接力的运动队可到指定地点办理半价游览黄果树事宜,并可登录赛事官网查询、打印成绩证书。

(三)迷你马拉松(4公里):迷你马拉松男女组前3名各发奖杯一座、奖牌一块,第1至第8名运动员分别发给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证书,第9名至108名可获鼓励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0元。

(四)获本次比赛前8名的半程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接力运动员可免费游览黄果树并于9月26日中午12:00参加组委会的答谢酒会,另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全程的半程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接力运动员凭两块完整的号码布均可半价游览黄果树。

十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一)中国田径协会为赛区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部分裁判员。

(二)其他裁判员由贵州省田径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当地组委会选派。

十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贵州镇宁黄果树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开展,加快世界赛事名城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成都市体育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四川省对国际性、全国性、省级体育赛事活动以及其他体育赛事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管理原则)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遵循促进发展、规范有序、服务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四条 (政府职责)

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为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创造条件,按照谋赛、营城、兴业、惠民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引进、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并提供服务保障。第五条 (部门职责)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进行监管并组织指导实施。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支持体育赛事活动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对体育赛事活动的防疫工作进行指导。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财政、城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建、经信、外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园城市、商务、文广旅、博览、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第六条 (协会职责)

市和区(市)县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惩戒规范,对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为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指导和服务。第七条 (鼓励支持)

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引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以投资、捐赠等方式支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区(市)县人民政府以及体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安排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资源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八条 (赛事规划)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断完善赛事项目布局,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活动,推动群众性赛事活动。第九条 (引进赛事)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引进、举办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性、全国性和省级体育赛事活动,着力提升体育赛事活动品质和城市影响力。第十条 (自主品牌)

本市支持并培育城市特色鲜明、市场活跃度高、产业带动力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弘扬天府文化、宣传成都城市品牌。第十一条 (群众性赛事)

本市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支持举办各类群众基础好、社会参与度高、具有民间特色的群众性赛事活动。第十二条 (产业融合)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文广旅、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博览等有关部门,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的消费引流作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与文化、旅游、餐饮、交通、商贸、乡村振兴、会展等产业的创新、协调、融合发展,为服务业增加新动能,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第十三条 (赛事评估)

本市建立体育赛事活动评估制度。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创建和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品质指标体系,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风险性等开展评估,定期发布体育赛事活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作为确定和调整本区域体育赛事活动规划布局和赛事活动监管的重要依据。

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款规定的评估工作。第十四条 (区域合作)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城市体育行政部门的交流协作,推动体育赛事活动人才、场地、资金、信息以及项目等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体育赛事活动共建共享。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工作,提高竞赛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竞赛顺利进行,根据《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以下简称单项竞赛)是指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竞赛计划、由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主办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第三条 单项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应设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单项竞赛资金筹集、使用、核算及管理等工作。单项竞赛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必须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归口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四条 单项竞赛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同时利用市场经济规律,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单项竞赛圆满、顺利进行。第五条 单项竞赛财务工作应接受主办单位、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六条 单项竞赛活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取参赛经费。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七条 单项竞赛财务部门根据竞赛规模、参赛人数、会期等开支因素以及收入情况,编制经费预算,报组委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编制预算时,要列出具体开支项目、数量、单位、开支标准等计算依据,以便于审核。第八条 承办单位筹集单项竞赛资金确有困难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适当给予补助,以推动当地体育事业的发展。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九条 单项竞赛收入包括项目中心核拨竞赛经费收入、体委补助收入、广告赞助收入、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门票收入及其它与单项竞赛相关的收入。第十条 单项竞赛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项竞赛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截留、分配、挪用和隐匿帐外。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接到主办单位或上级体委拨入的竞赛费,应及时为其开具发票。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要积极培育开拓竞赛市场,充分开发单项竞赛无形资产和利用竞赛的广告媒体作用,积极、稳妥、依法组织收入,保证竞赛需要。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和组委会要加强对单项竞赛赞助合同的管理。合同签署过程中,集资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要共同进行充分的论证,明确与赞助商等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事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确保有关各方的利益和竞赛的顺利进行。组委会财务部门要掌握、监督合同的落实执行情况。第十四条 与单项竞赛有关的各类广告活动,应由合法的中介人办理,双方以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中介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掌握。第十五条 以单项竞赛名义接受的赞助和捐赠的实物,必须计入收入帐并登记财产明细帐。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十六条 单项竞赛支出要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严禁一切铺张浪费和攀比行为。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单项竞赛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所需费用应包括在包干定额之内。任何主办和承办单位不得将这些费用转嫁给各参赛队。

裁判人员酬金标准按项目协会制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为降低单项竞赛费用支出,在保证竞赛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应就近选派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第十九条 伙食费支出的管理:

一、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标准,可参照国家体委、财政部、商业部《关于下发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伙食费标准规定的通知》〔(85)体计计字464号〕中的实物标准,并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按照承办单位所在省市的优秀运动队伙食标准上浮30%-50%。费用由各代表队支付。

二、各代表队工作人员伙食标准由组委会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商主办单位制定。费用由各代表队支付。

三、为了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营养的实际需要,可在伙食标准之外另列支“伙食补助费”,费用由组委会支付,不得向参赛队收取。第二十条 住宿费支出的管理:

一、各代表队在编人员在竞赛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支付。

二、各代表队提前到会、延期离会、在旅途中转的住宿费、以及超编人员的住宿费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制定住宿标准既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又要保证运动队休息、安全、卫生。第二十一条 兴奋剂检测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兴奋剂检测费用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组委会应积极配合检测工作,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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